AGB
全部的销售和交付,包括客户特定的完整解决方案/控制和硬件及软件组件的配置(以下称为“产品”),仅在基于这些销售和交付条款(以下称为“AGB”)的情况下由 Bucher Automation AG 和 Bucher Automation Tettnang GmbH(以下统称为“Bucher Automation”)执行。客户(以下称为“客户”)的任何其他、附加或与此 AGB 相抵触的条款均在此明确拒绝。除非 Bucher Automation 以书面形式认可,否则这些条款不约束 Bucher Automation。通过下达订单和接受我们的交付和服务,客户确认同意这些条款。
§ 1 一般条款 - 适用范围
1. 所有的交付和服务,包括客户特定的完整解决方案/控制和硬件及软件组件的配置(以下称为“产品”),仅在基于这些销售和交付条款(以下称为“AGB”)的情况下由 Bucher Automation(以下称为“Bucher Automation”)执行。客户(以下称为“客户”)的任何其他、附加或与此 AGB 相抵触的条款均在此明确拒绝。除非 Bucher Automation 以书面形式认可,否则这些条款不约束 Bucher Automation。通过下达订单和接受我们的交付和服务,客户确认同意这些条款。
2.这些条款仅适用于在从事商业或独立职业活动中进行的公司,以及公共法人。这些条款适用于与 Bucher Automation 和客户之间的全部商业往来。此外,这些条款还适用于客户未来与 Bucher Automation 的所有交易。
第 2 条 报价/订单/订单下达
1.Bucher Automation 的报价,除非明确表示具有约束力,否则始终是可撤销的。即使客户要求提交具体的报价,也是如此。
2. 客户下达的订单是具有约束力的,并且在 Bucher Automation 书面确认订单后被视为接受。
3. 合同基础和确定 Bucher Automation 交付和服务范围的依据仅是 Bucher Automation 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函包含 Bucher Automation 服务的最终和全面描述;特别是,它是技术性能特征、技术及商业细节以及使用和安全规定的基础。
4. 与报价相关的文件,如图纸、重量和尺寸数据,仅作为近似参考,除非明确标明为具有约束力。关于成本估算、图纸和其他文件,Bucher Automation 保留所有权和版权;这些文件和其他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 3 价格/付款
1. 价格适用于工厂,并不包括现行有效的增值税、包装费用或其他任何可能产生的费用或税费(如关税)。现行有效的增值税将在发票中单独列出。
2. 价格仅包括产品的本身费用,不包括安装、组装和投入运行这些产品的成本,以及可能在安装地点进行的软件调整费用。
3. 在现场投入运行时所需的和必要的软件调整、额外要求以及其他客户要求的更改将根据技术人员和工程师的收费标准按工作量另行计算。
4. 在投入运行期间,如果由于客户的机械准备工作或其他项目相关方未完成或未完全完成,导致需要由 Bucher Automation 承担的等待时间,这些等待时间将另行计算。
5. 发票应在自发票日期起 30 天内由客户支付,不扣除任何款项。
§ 4 期限/交付
1. 如果有约定交货期,交货期将从发送订单确认之日起计算,但前提是客户提供的文件、许可、批准已经提交,所有技术问题已经澄清,并且客户已经支付了任何约定的预付款。
2. 如果在交货期结束前根据约定的贸易术语交付了产品,则交货期被视为遵守。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适用 EXW(202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货期的遵守取决于 Bucher Automation 及其供应商的及时、合规的定量和定性自我供货。如果 Bucher Automation 未合规供货,Bucher Automation 有权调整交货期或交付和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如果 Bucher Automation 解除部分服务,将退还客户已提供的相应预服务。
3.如果图书自动化未能在第 1 条所述的时间点前完成服务,客户有义务给予图书自动化合理的宽限期。
4.如果客户要求延迟发货,从图书自动化显示发货准备状态一个月后开始,由于库存导致的产品存储费用将按每周延迟接收的时间计算,并由客户承担。此外,图书自动化有权在设定并经过合理宽限期后,如果客户仍未接受产品,则可以另行处置该产品,并向客户提供延期后的替代产品。
5. 图书自动化有权进行部分交货。
6.对于客户特定的软件和硬件开发,只有在图书自动化和客户明确约定的范围内才进行验收。
§ 5 危险转移
根据约定的交货条件(INCOTERMS),风险在客户处转移。如果没有另行约定,交货和风险转移将按照 EXW(INCOTERMS 2020)进行。
§ 6 客户特定开发的软件
1. 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发的完整控制软件是由 Bucher Automation 使用模块化软件组件(标准软件模块)构建和使用的,这些模块是 Bucher Automation 为多种应用场景设计的,客户特定的应用程序是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调整的(客户特定的应用程序)。
2. Bucher Automation 保留所有标准软件模块的所有权利,并且是客户特定应用程序的组成部分的所有权利的所有者。客户仅在全额支付客户特定应用程序的范围内,获得标准软件模块和客户特定应用程序组成的简单使用权,以便客户根据合同使用,未经 Bucher Automation 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二次许可。客户或第三方不得反编译标准软件模块。
3. Bucher Automation 保留创建和提供类似其他客户特定任务产生的客户特定软件解决方案的权利。
§ 7 担保物权
1.在客户完全支付根据本合同产生的所有债务之前,Bucher Automation 保留对所售产品的所有权。
2. 在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客户之前,客户有义务在交付的产品被扣押或受到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Bucher Automation,并告知 Bucher Automation 所有权已被第三方占有。如果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如果客户在 Bucher Automation 的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Bucher Automation 可以在事先给予合理的通知期后退出合同并要求返还仍在其所有权下的产品。Bucher Automation 在收回产品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处理所得款项应在客户债务中扣除合理的处理费用。
3. 客户必须妥善处理产品。在所有权保留期间,客户需自费将产品全额投保,以防止基本损坏和盗窃损失。
4. 客户在未完全付款前也有权继续出售该产品。客户对其继续出售所有权保留产品的买方所享有的债权,现在即转移给 Bucher Automation,金额为与 Bucher Automation 约定的销售价格(包括适用的增值税)。Bucher Automation 接受此转让。无论产品是否在未加工或加工后出售,此转让均有效。
§ 8 缺陷责任
1.客户的索赔须假设该客户已根据《德国商法典》第 377 条,在正常的业务流程中,在货物入库时,已按规定履行了检查和异议义务。对于交付的货物中存在的明显缺陷,包括可能的运输损坏,客户应在交货时立即以详细描述缺陷的方式书面通知 Bucher Automation,最晚应在货物入库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隐蔽缺陷应在发现后立即书面通知 Bucher Automation。如果客户未能及时提出异议,货物将被视为已获准接收,客户的保修权利将被排除。
2. 如果存在缺陷,Bucher Automation 有权根据其选择,以修复缺陷的形式重新履行义务,或者提供无缺陷的新产品。如果选择修复缺陷,Bucher Automation 仅承担修复缺陷的费用,最高不超过有缺陷产品的购买价格。
3. 如果在项目中创建的客户特定控制/软件存在缺陷,只有当其功能和性能特征与义务大纲、订单确认、文档或共同确定的工作/流程说明中记录的重要差异时,才存在缺陷。Bucher Automation 对第三方程序引起的缺陷不承担责任,这些程序在客户指定的应用环境中首次出现,特别是那些在创建/验收时 Bucher Automation 未知或未测试的程序。
4. 如果后续履行失败,客户有权根据其选择要求退出或减少。
5. 书籍自动化在以下情况下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不适当的或不正确的使用产品、客户或第三方错误的安装或启动、自然磨损、不正确的或不适当的处理、不合适的操作工具、更换材料、施工缺陷、化学、电化学或电气影响,前提是这些情况不是由于书籍自动化疏忽所致。如果对所提供产品或其部分的质量缺陷提出异议是合理的,书籍自动化将承担通过修复、更换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所有费用,特别是运输、路线、人工和材料成本,但仅限于所提供有缺陷的产品或其部分的原始交付地点。书籍自动化在与书籍自动化协商后,必须提供进行所有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的修复和更换所需的时间和机会,否则书籍自动化将免除缺陷责任。 仅在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为防止重大损失扩大,或者当 Bucher Automation 未能及时消除缺陷时,客户有权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消除缺陷并向 Bucher Automation 要求必要的费用补偿。在客户或第三方进行缺陷消除之前,应通知 Bucher Automation 并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6. 当客户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非履行合同时,Bucher Automation 的责任也限于合同类型下可预见的平均损失。
7. 当根据客户强制规定的设计或制造时,客户应使 Bucher Automation 免受第三方的所有索赔,特别是因侵犯商业权利而产生的索赔。
8. 客户针对缺陷的索赔时效期为自交付或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 9 赔偿/责任
1. 由于侵犯生命、身体或健康造成的损害,Bucher Automation 将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无限责任。同样适用于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 Bucher Automation 明确承担产品品质或产品供应风险的保证责任。
2. 由于轻微过失造成的其他损害,Bucher Automation 仅在涉及重要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责任。重要合同义务是指从合同性质可以推断出的义务,对于实现合同目的具有特别重要性,并且客户可以信赖。在重要合同义务的轻微过失、延迟履行以及履行不可能的情况下,Bucher Automation 对这些损害的责任仅限于在本合同框架内通常可以预料的损害。
3. 在固定交货期的延迟情况下,以及根据产品责任法的产品缺陷,Bucher Automation 的法定无限责任不受影响。
4. 除非 Bucher Automation 的赔偿责任被排除或限制,否则这也适用于 Bucher Automation 的员工、代表和履行辅助人员的个人赔偿责任。
§ 10 高级权力
如果由于更高权力妨碍图书自动化履行其合同义务,特别是履行产品交付和服务提供义务,图书自动化将在妨碍期间以及适当的缓冲时间内免除履行义务,无需对客户进行赔偿。更高权力是指无法避免、无法预见且图书自动化无法承担的事件,特别是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水灾、火灾、战争、罢工、政府措施、能源短缺、流行病或疫情,以及导致图书自动化履行义务变得无法承受或至少暂时不可能的主要运营中断。即使这些情况发生在图书自动化的一个分包商提供的产品中,或图书自动化已经违约的情况下,也同样适用。图书自动化应在更高权力事件发生时立即通知客户。 如果 Bucher Automation 的性能义务或交付义务被解除,Bucher Automation 将退还客户已提供的预付款。如果事件超自然力量持续时间超过 3 个月,Bucher Automation 或客户可以书面解除剩余的交付和义务,无需赔偿。
§ 11 出口管制
1. 各方意识到,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和应付款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受制于贸易控制法(“贸易控制法”),这些法律可能要求获得主管出口控制机构的许可。客户承诺遵守瑞士、欧盟、美国或其他任何相关法律下可能适用于本合同所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出口或再出口规定或限制。客户不得在未获得必要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将收到的产品、服务、技术文档、技术或专有技术运往或出口到受此类要求或限制约束的国家或地区。Bucher Automation 不对此类许可或批准的授予或其发放后的持续有效性提供任何担保。
2. 贸易自动化保留权利,可以暂停或推迟交付受贸易控制法规或预计会受其控制的产品或提供服务。贸易自动化不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3. 在清关过程中,如果产生关税或费用,这些费用应由客户承担。
§ 12 最终规定
1.如果与签订合同时相比,一般经济、技术、法律或监管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对 Bucher Automation 或客户而言,约定的条件或条款变得无法承受,Bucher Automation 和客户将就适应变化的条件进行协商。如果 Bucher Automation 和客户在三个月内无法就调整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因重要原因在六个月内解除协议。
2. 如果客户是商人,管辖法院为 Bucher Automation 的营业地。然而,Bucher Automation 也有权将客户诉至其主要营业地。
3. 客户只有在其反请求已被终局确定、无争议或由 Bucher Automation 书面认可时,才有权进行冲账。此外,客户只有在其反请求基于相同的合同关系时,才有权行使保留权。
4. 仅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排除适用联合国采购法。
5. 除非订单确认书中另有规定,履行地点为 Bucher Automation 的公司所在地。
6. 如果个别条款无效或被废止,这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就无效条款协商替代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无效条款的经济目的。
版本 2024 年 9 月